第十六章 存貨的控制
第八十二條 存貨采購要經過適當的審查批準。
第八十三條 存貨成本的計算過程和會計處理要正確無誤,計價方法要一貫執行,實行內部核查制度。
第八十四條 存貨的領用須經適當的批準,手續齊全。
第八十五條 存貨保管人員與記錄、保管理人員職務相分離。
第八十六條 存貨要進行定期盤點。
第十七章 原料采購的風險控制
第八十七條 對進入公司的全部材料實行全方位的監督機制,進入公司的所有材料必須滿足質價相當,足數足量,價格、型號、規格準確,具有產品合格證及質量檢驗報告單。
第八十八條 大宗原材料的采購實行招標制,標的由母、子公司提出,公司總部核準審定。逐步實行網上采購。
第八十九條 標的屬商業機密,參與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原則。否則責任人將承擔經濟損失。
第九十條 招標購買方案一經確定,任何人不準隨意變動,在發現執行過程中與原合同有誤的地方,有關人員應及時報告總經理,總經理有權決定合同的延續與終止。
第九十一條 采購過程中,訂貨單、驗收單和賣方發票一應俱全,并附在付款憑單后;購貨按正確的級別批準;注銷憑證以防止重復使用;對賣方發票、驗收單、訂貨單作內部核查。
第九十二條 訂貨單、驗收單、賣方發票均經事先編號并已登記入帳。
第九十三條 計算和金額嚴格進行內部核查;采用適當的會計科目表;應付帳款明細帳內容要進行內部核查。
第十八章 投資風險的控制
第九十四條 公司的對外投資(含資產處置)500萬元、關聯交易300萬元以上,必須將方案報經董事會審議,并應經過充分的研究論證,評估。對超過5000萬元(關聯交易3000萬元)以上的重大項目,必須經過股東大會表決通過方可實施。
第九十五條 方案具體實施時,由總經理根據董事會的決議具體落實。
第九十六條 投資業務的會計記錄與授權、執行和保管等方面應明確職責分工。建立詳盡的會計核算制度,按每種證券分別設立明細帳,詳細記錄相關資料;核算方法符合會計準則的規定;期末進行成本與市價孰低比較, 并正確記錄投資跌價準備。
第九十七條 投資明細帳與總帳的登記職務分離,投資披露符合會計準則的要求。
第十九章 籌資活動的控制
第九十八條 借款及利息支付、發行股票及股利支付都必須經過適當的授權審批,嚴格履行程序。
第九十九條 借款和所有者權益的變動要登記入帳。
第一百條 借款均為公司承擔的債務,所有者權益代表所有者的法定求償權。
第一百零一條 借款和所有者權益的期末余額確保屬實。
第二十章 資產減值準備的控制
第一百零二條 公司及擁有控制權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所屬分公司均應按照本制度提取壞帳準備、存貨跌價準備、短期投資跌價準備、長期投資跌價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委托貸款減值準備。
第一百零三條 壞帳準備的計提:
1、公司的應收款項采用備抵法于期末按帳齡分析法計提壞帳準備(關聯方往來不計提壞帳準備),具體提取比例為:
帳齡按余額提取比例
1 年內0.6%
1—2 年3%
2—3 年8%
3 -4年13%
4-5年 20%
5年以上100%
2、壞帳確認標準:公司對因債務單位已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等有確鑿證據表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確認為壞賬。
3、確認并已轉銷的壞帳損失,如果以后年度又收回的,應及時借記應收款項,貸記壞帳準備,再通過應收款項收回現金。
4、年度末,根據壞帳準備科目余額與年末應收款項余額按比例計提壞帳準備額差異,調整壞帳準備余額,借記或貸記管理費用。
5、當年發生及未到期的應收款項、計劃進行重組的應收款項、關聯方,特別是母子公司發生的應收款項以及逾期但無證據足以證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不能全額提取壞帳準備。
第一百零四條 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
1、期末存貨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按期末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高于可變現凈值的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預計的跌價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2、會計期末,公司所屬各子、分公司對存貨應進行全面清查,對損壞、陳舊及市價低于成本的存貨,就其不可回收部分,提取存貨跌價準備,如已計提跌價準備的存貨的價值以后又得以恢復,應按恢復增加的數額借記存貸跌價準備, 貸記存貨跌價損失。
第一百零五條 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的計提:
1、公司的短期投資跌價準備,按投資單項計提。
2、公司短期投資應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的證券市場收盤價為依據,按投資總值計價。市價低于成本差額,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借記投資收益,貸記短期投資跌價準備。以后如果短期投資市價低于成本的金額大于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的科目貸方余額,應按其差額提取跌價損失準備,反之,應按差額沖減已提的跌價準備,如果短期投資市價高于成本,應在已計提的跌價準備的范圍內沖回。